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2日讯(通讯员 许成玲)从6月1日开,符合条件的孕产妇在永兴县第二人民医院分娩,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无需承担,由医保基金全额保障。

哪些人可以享受?凡参加郴州市居民医疗保险(不分职工、居民)的孕产妇,在永兴县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分娩且入院时妊娠风险评估为低风险或一般风险均可以享受该政策。

如何结算?政策范围内平产、剖宫产临床必需的医保内药品、医用耗材和诊疗费用,政策范围内不设起付线,医保基金全额保障. 对纳入分娩“零自付”的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包干支付,包干标准:平产3800元、剖宫产58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哪些费用需要个人自付?妇产科相关:超标床位费、美容缝合、免陪照护等目录外项目、其他非医疗服务项目和新生儿所有费用。新生儿相关:新生儿出生后需独立参保,其医疗费用可按新生儿医保政策另行结算。永兴县第二人民医院将在您入院时对自费项目进行充分告知,确保您知情同意。
温馨提示:请孕产妇在办理入院时主动告知医保类型(职工/居民医保),并出示相关凭证。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自身风险分级,以便顺利享受“零自付”结算。如有疑问欢迎前往永兴县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门诊或住院部咨询。咨询电话:0735-5852367
责编:李艳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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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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